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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广西育儿假最新规定?

2022-06-24 14:25 - 查看:

2022年广西育儿假最新规定是什么?每年的育儿假可以单独休,也可以连续休,应在当年休完,不得结转下一年;同期有两个以上(含两个)3岁以下子女的,不计算育儿假。

3月24日上午,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(以下简称条例)。条例规定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子女,同时增加了育婴假、产前护理假、延长产假,鼓励建立普惠性护理服务体系。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新《条例》第二十七条规定,夫妻双方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时,每年享受10天育婴假。

每年的育儿假可以单独休,也可以连续休,应在当年休完,不得结转下一年;同期有两个以上(含两个)3岁以下子女的,不计算育儿假。

如何定义育儿假中的「每年」?

新条例第27条规定了育儿假。新规实施之日起,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(含合法收养子女、继子女)的夫妻,在子女0-3周岁期间,每年享受共计10天的育婴假(子女不满1周岁的,按1年计算)。“每年”是指从孩子生日的第一天到下一个生日的前一天。比如2022年3月18日,一个孩子出生了。3月18日至次年3月17日,孩子才3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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